9.4 拉丝塔部件安装工程验收


9.4.1 设备各部件中心精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拉丝炉中心垂线与设备中心线在拉丝炉上下口检测(图9.4.1),允许偏差应为±0.5mm。

标准附图

图9.4.1 拉丝炉中心垂线检测示意图

A-上炉口中心;W-拉丝炉;U-定型管

2 测径仪中心与拉丝炉中心垂线的允许偏差应为±0.1mm。

3 冷却管中心与拉丝炉中心垂线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对于多节冷却管,每节也应满足要求。

4 涂覆装置中心与拉丝炉中心垂线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

5 紫外固化装置中心与拉丝炉中心垂线的允许偏差应为±0.5mm。

6 牵引装置导轮进线侧中心与拉丝炉中心垂线应重合,允许偏差应为±0.1mm,且应相切。

9.4.2 电控柜、气控盘的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5‰。

条文说明

9.4.1 测径仪、冷却管、涂覆装置、紫外固化装置、牵引装置导轮进线侧中心线以拉丝炉中心垂线为基准测量的结果才是最准确的。

在《光纤厂工程技术规范 GB50945-2013》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