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公共汽(电)车优先控制


8.4.1 公共汽(电)车通过交叉口应根据公交专用进口车道的布设以及行人、非机动车和其他机动车辆的通行需求,设置公交优先控制信号。

8.4.2 有快速公共交通通过的交叉口,应设置快速公共交通优先控制信号。

条文说明

8.4.2 公共汽(电)车在交叉口的优先主要体现在公交优先信号控制;交叉口的公交优先信号控制可根据公共汽(电)车系统的优先级给予不同的优先方式;交叉口的信号优先控制程度可按以下顺序递增:一般公交-公交优先道-公交专用车道-快速公共交通。

公交优先信号控制应尽量避免过度影响行人、自行车和其他车辆的通行。

在《城市道路交叉口规划规范 GB50647-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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