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分项验收


8.4.1 化学物料供应系统分项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遵守现行国家标准《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l3690和《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35的相关规定。

8.4.2 化学物料供应系统的分项验收应包括以下主控项目:

1 容器应经过严格的清洁,表面无伤痕,零件安装应牢固,并应使阀门操作方便、仪表读数容易。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检验数量:全部。

2 容器垂直度的最大偏差,应不大于0.2%。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挂5m线,直尺量。

检验数量:全部。

3 系统管道吹净时间宜为1h~2h,直至排出气体洁净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粒子计数器测定。

检验数量:全部。

4 在1.5倍工作压力的检验压力下经30min试验应无泄漏。

检验方法:检查试验记录。

检验数量:全部。

在《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591-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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