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

第1部分:总则

Road traffic signs and markings—

Part 1:General

GB 5768.1-2009

发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09年05月25日

实施日期:2009年07月01日

前 言

GB 5768的本部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GB 5768《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分为八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道路交通标志

——第3部分:道路交通标线

——第4部分:作业区

——第5部分:速度管理

——第6部分:铁路平交口

——第7部分:自行车和行人控制

——第8部分:学校区域

本部分为GB 5768的第1部分。

本部分代替GB 5768-1999《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一般规定、相应部分及1999年的1号修改单、2005年的2号修改单。本部分与GB 5768-1999对应部分及修改单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增加了附录A(规范性附录)“GB 5768规定以外的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的应用程序”;

——增加了附录B(规范性附录)“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基本图形”;

——增加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使用的原则(见第3章)。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自实施之日起,凡新设(改设)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按新的规定实施,已按老标准设置的交通标志和标线应在其使用期限内逐步更换。

本部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部分由全国交通工程设施(公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23)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交通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唐琤琤、何勇、高海龙、姜明、王超、侯德藻、张帆、杨文静、郭艳。

本部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B 5768-1986、GB 5768-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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