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4 线路保护构筑物


16.4.1 线路保护构筑物应在管道下沟后及时进行施工,并宜在雨季(洪水)到来之前完成。对于影响施工安全的地方应预先施工。

16.4.2 线路保护构筑物施工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油气输送管道线路工程水工保护施工规范》SY/T 4126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

16.4.1 本条对于线路保护构筑物的施工时机提出了要求,是因为由于线路保护构筑物的修建不及时会造成冲沟毁管质量事故。

16.4.2 线路保护构筑物对管道安全有重要作用,所以要执行国家建筑施工及验收规范。

在《油气长输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369-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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