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 一般规定


6.1.1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料:

1 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图件。

2 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3 地下工程设计初步方案及图件。

4 地下工程沿线的周边环境(包括地下管线和障碍物等)调查报告。

5 完成的规划阶段风险评估报告。

6 其他相关专题研究报告和参考资料。

6.1.2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应完成下列工作:

1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现场风险调查。

2 工程可行性方案风险分析评估。

3 重要、特殊的地下工程结构设计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风险分析。

4 施工及运营期环境影响风险分析。

5 车辆及机电设备系统选型与配置风险分析。

6 可行性方案风险综合比选与方案优化,确定推荐方案。

7 提出降低可行性方案风险的处置措施,包括工程保险建议方案。

6.1.3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实施主要内容应包括现场风险调查、可行性方案风险评估等。

条文说明

6.1.1~6.1.3 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可行性研究风险管理中,需根据选定的线路方案和地下工程设计,要求建设风险管理实施单位组织工程建设有关方开展现场风险管理调查。此阶段的风险管理对后续阶段的风险管理实施十分重要,根据《地铁及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指南》(2007年)的实施经验,建设单位十分重视开展该阶段的风险管理。结合目前实施情况,本阶段的风险管理为规范工程建设风险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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