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招标、投标文件准备


8.2.1 招标单位在发放工程招标文件前,应预留投标准备时间,并提供必需的文件资料。

8.2.2 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及拟定相关条款中,应说明地下工程标的建设风险点及其风险承担责任。

8.2.3 招标单位编制招标文件中有关风险管理要点应包括:

1 对投标单位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要求,包括风险管理机构组织与人员配备等。

2 工程建设风险等级标准及风险点。

3 针对重大风险,对投标单位实施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的要求。

4 投标单位在其他类似工程中的风险管理的相关经验等说明。

5 投标文件中有关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内容及评估方法。

6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险管理费用的调整原则。

7 执行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的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

8 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可靠的经济担保与工程保险等文件。

8.2.4 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中,风险管理方案应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8.2.5 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中有关风险管理的要点应包括:

1 工程建设风险管理的制度体系与人员组织。

2 风险分析与风险等级评估及风险处置措施等。

3 新辨识或增加的工程建设风险点。

4 工程建设风险管理实施进度计划。

5 与建设各方的相互协调与沟通联系工作。

6 对其他建设各方的风险管理的要求及责任界定。

7 重大风险的处置措施及应急预案。

8 类似工程的风险管理经验。

条文说明

8.2.3 招标单位需明确工程的风险管理目标,依据招标工程的规模、特点、性质及自身管理能力等,合理确定招标范围、招标方式、发包方式和投标时间限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工程标底和评标方法。

招标文件中需明确工程建设风险等级标准和原则,工程重点、难点,投标单位的风险管理内容、目标、费用、机构人员配置、资质资格要求和责任约束等相关内容。同时,对投标单位的标书进行约定。

8.2.4 投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中的各项条款进行详细研究,对施工现场及周围环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进行详细的调查,可按照招标要求开展前期风险分析准备工作。投标文件各部分(包括技术、经济、商务和其他部分等)的风险管理方案和措施等均需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在《城市轨道交通地下工程建设风险管理规范 GB50652-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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