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 稳定验算


7.4.1 堆料仓应釆用其荷载作用(图7.2.1)及其荷载工况(图7.3.3)进行结构的稳定性验算。

7.4.2 计算倾覆力矩时,堆料的压力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堆料60°扇形面的楔形体总重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2 堆料地震安息角应按下式计算:

标准附图

式中:q——导致倾覆的堆料主动体的总重;

do——堆料仓外径;

pn——贮料主动体产生的水平力;

β——半主动体与不动体的边角;

θ——主动体的破裂角;

标准附图

——不动体物料的内摩擦角;

As——△BFC的面积。

注:1 楔形体重力作用点在△BFC的重心;

2 地震安息角的影响参数:7烈度时,ε等于1°25';8烈度时,ε等于3°;9烈度时,ε等于6°。

7.4.3 仓体的稳定性计算,应验算所有不利作用产生的倾覆力矩(图7.4.3),倾覆力矩应按下式计算:

标准附图

M=E1h+E2h1+E3h2 (7.4.3)

式中:M——倾覆力矩;

E1——仓顶外力或仓顶荷载的地震作用力;

E2——仓中全部贮料产生的作用力或地震作用力;

E3——仓外堆料作用力或仓外物料的地震作用力。

注:1 堆料的单位作用力应乘以仓体的外径;

2 在料堆缺失1/4扇形体的条件下,贮料或堆料产生的水平地震作用是结构稳定的最不利工况。

在《钢筋混凝土筒仓设计标准 GB50077-2017》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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