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Regionalizing Environmental Noise Function

GB/T 15190-2014

2014-12-02 发布

2015-01-01 实施

环境保护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指导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工作,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原则和方法。

本标准于1994年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次修订主要内容:

——完善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基本原则;

——调整了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方法;

——补充了部分术语、定义及区划的技术要求。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城市区域环境噪声适用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94)废止。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天津市环境监测中心、柳州市环境监测站。

本标准环境保护部2014年12月2日批准。

本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环境保护部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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