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规范性附录)钢门窗隔热型材的要求


A.1 保温性能

隔热型材保温性能以K值表示,隔热型材生产企业应提供依据计算的型材K值计算报告或K值检测报告。

A.2 刚度

A.2.1 用于钢门窗的复合钢门窗型材应具有抗弯刚度EI值检测报告。

A.2.2 型材抗弯刚度EI值检测应符合如下条件:

a)试件长度为2100mm,数量为3个;

b)简支跨距L为2000mm;

c)施加集中载荷,使试件产生L/150(13.33mm)的挠度变形;

d)每个试件取3个测点,分别在L/2、L/3、L5/6处;

e)计算各测点的EI平均值,计算方法参见C.3.3。

A.3 抗剪、抗拉性能

A.3.1 咬合、浇注合成的隔热型材应提供纵向抗剪Tc值、横向抗拉Qc值检测报告。

A.3.2 型材抗剪、抗拉性能测检测按JG 175-2011的规定。

A.4 耐温度变化性能

A.4.1 浇注合成的隔热型材热循环试验60次后,室温纵向抗剪Tc值应大于或等于30N/mm,变形量Δh不应大于0.6mm。

A.4.2 型材耐温度变化性能检测按JG/T 175-2011的规定。

A.5 耐水性能

A.5.1 焊接合成的隔热型材,隔热材料使用木质品时,经24h浸泡无明显损坏。

A.5.2 试件条件:试件长度不小于150mm,试件表面涂漆与使用状态相符。

A.5.3 检测方法:在室温条件下浸泡24h,在室内自然光线下目测,试件距截断面25mm之内的情况不计。

在《钢门窗 GB/T20909-2017》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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