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6 木纤维板


8.6.1 木纤维板的加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加工工作台应选用木质台面,加工时应及时清理加工台面上的金属颗粒及板材颗粒;

2 板材切割加工前应将刀具高度调节至合适位置,切割时板材应匀速推进;

3 加工槽口、豁口、榫头时,应防止划伤非加工表面;

4 加工盲孔、凹槽时,应调节刀具高度并采取限位措施,防止深度尺寸超差;

5 现场进行加工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将板材固定牢靠;

6 宽度小于200mm的转角板板材,应在安装前与主面板可靠连接。

8.6.2 成品面板的形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加工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6.2的规定。

表8.6.2 木纤维板加工允许偏差

标准附图

标准附图

在《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JGJ336-201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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