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等别应根据装机容量和升压站电压等级按表7.1.1分为三等。

表7.1.1 海上风力发电场等别划分表

标准附图

7.1.2 海上风力发电场用地、用海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现行标准的相关规定。

7.1.3 海上升压站建设规模和电压等级应根据海上风力发电场工程规模、离岸距离和接入系统的要求等因素确定。

7.1.4 海上风力发电场应根据风电机组、集电海底电缆、海上升压站、送出海底电缆、登陆点、陆上变电站、集控中心、陆上送出线路以及施工和运维基地等因素,确定总体设计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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