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1 电气强度试验


6.11.1 试验步骤

6.11.1.1 将试样的接地保护元件拆除。用电气强度试验装置,以100V/s~500 V/s的升压速率,分别对试样的下述部位施加1250 V/50 Hz的试验电压:

a)工作电压大于50V的外部带电端子与外壳间;

b)工作电压大于50V的电源端子或电源接线端子与外壳间(电源开关置于开位置,不接通电源)。

试验持续60s±5s,再以100V/s~500 V/s的降压速率使试验电压低于试样额定电压后,方可断电。

6.11.1.2 试验后,按6.3.1的要求进行控制功能试验。

6.11.2 试验设备

应采用满足下述技术要求的电气强度试验装置:

a)试验电压:电压为0V~1250V(有效值)连续可调,频率为50 Hz;

b)升、降压速率:100 V/s~500V/s;

c)计时:60 s±5s。

d)击穿报警预置电流:20mA。

在《防火卷帘 第3部分:防火卷帘控制器 GB14102.3-202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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