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17 电源瞬变试验


6.17.1 试验步骤

6.17.1.1 按正常监视状态要求,将试样与等效负载连接,连接试样到电源瞬变试验装置上,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6.17.1.2 开启试验装置,使试样主电源按“通电(9s)~断电(1s)”的固定程序连续通断500次,试验期间,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试验后,按6.3.1的要求进行功能试验。

6.17.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采用满足6.17.1试验条件的电源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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