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注意和警告


7.2.1 尺寸

须知所用字体的最小高度应满足下列规定。

a)用于机器空间、紧急操作装置和复位装置所在区域:

——汉字、大写字母和数字为10mm;

——小写字母为7mm。

b)用于底坑和轿顶区域:

——汉字、大写字母和数字为17mm;

——小写字母为12mm。

警告标志的最小尺寸应符合GB/T 2893.1-2013的要求。

7.2.2 减小的顶层间距

应在下列位置设置“危险一减小的顶层间距一注意有关说明”的安全须知:

a)机器空间内的紧急操作装置上;

b)电梯复位装置或复位钥匙上;

c)轿顶上。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1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标准附图

7.2.3 可伸展的护栏

应在轿顶设置安全须知,以便提醒进入轿顶进行任何施工前需先伸展护栏。

7.2.4 减小的底坑间距

应在下列位置设置“危险一减小的底坑间距一注意有关说明”的安全须知:

a)机器空间内的紧急操作装置上;

b)电梯复位装置或复位钥匙上;

c)在底坑。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2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标准附图

7.2.5 可伸展的轿厢护脚板

应在符合5.8.2a)3)和b)3)要求的机械装置上(或附近)或在护脚板固定部件上设置安全须知:“在救援被困人员前护脚板应完全伸展”。打开层门后,该安全须知在层站应清晰可见。

该安全须知可以附加图3所示的黄色和对比色黑色的警告标志:

标准附图

在《安装于现有建筑物中的新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 GB/T28621-202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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