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单元式泡沫灭火装置


5.4.1 通用要求

5.4.1.1 外观

单元式泡沫灭火装置表面应平整,无加工缺陷及磕碰损伤,镀层和涂层应均匀,无剥落、气泡、划伤等缺陷。

5.4.1.2 标志

在单元式泡沫灭火装置的明显位置上应设置清晰永久性标志牌,至少应标示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工作压力范围、适用泡沫液类型、生产商名称或商标、产品编号、生产日期等。

5.4.1.3 材料

与泡沫液接触的部件及活动部件应采用铜合金、奥氏体不锈钢或耐腐蚀性能类似的等同材料制造。

5.4.1.4 耐水冲击要求

按6.17的规定进行耐水冲击试验,单元式泡沫灭火装置在最大工作压力下连续工作30min应无松动损坏。

5.4.1.5 喷射时间要求

按6.28的规定进行喷射时间测定试验,连续喷射时间应不小于产品的公布值。

5.4.2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

5.4.2.1 主要性能参数

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5的规定。

标准附图

5.4.2.2 运动性能要求

按6.29的规定进行运动性能试验,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应无故障损坏。

5.4.2.3 其他要求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装置还应符合5.4.1的规定。

5.4.3 泡沫消火栓箱

5.4.3.1 主要性能参数

主要性能参数应符合表16的规定。

标准附图

5.4.3.2 箱体

泡沫消火栓箱的箱体应符合GB/T 14561-2019中5.2.1.1~5.2.1.5、5.3、5.4、5.5的规定。

5.4.3.3 消防水带

消防水带应符合GB6246的规定。

5.4.3.4 消防卷盘

消防卷盘应符合GB 15090的规定。

5.4.3.5 室内消火栓

室内消火栓应符合GB3445的规定。

5.4.3.6 灭火性能

按GB 8109-2023中7.6.2的规定进行144B的燃油B类火灭火试验,火焰熄灭后1min内应无复燃现象且盘内还有剩余燃油。

5.4.3.7 其他要求

泡沫消火栓箱还应符合5.4.1的规定。

在《泡沫灭火设备 GB20031-202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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