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 系统调试


4.4.1 医药洁净区净化空调系统的调试内容应符合本标准第11.1节~第11.3节的规定。

4.4.2 应调试净化空调系统的运行模式。运行模式包括生产模式、值班运行模式、消毒模式、消毒后排风模式等。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运行检查,观察检查,核查记录。

4.4.3 应调试净化空调系统运行的控制系统。控制系统包括自动调节、自动连锁、警报系统等。

检查数量:全部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记录。

在《医药工业洁净厂房施工与验收标准 GB/T51466-202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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