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3 含水率


7.3.1 仪器

a) 天平:感量 0.2mg;

b) 称量瓶:φ50mm×30mm;

c) 干燥器:φ220mm;

d) 真空干燥箱:精度 ±2 ℃、±0.002MPa。

7.3.2 试验步骤

a) 在已恒重的称量瓶中,称取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 2g,精确至 0.2mg;

b) 将称量瓶免盖置于温度 (50±2)℃,真空度为 0.095MPa~0.096MPa 的真空干燥箱内 1h;

c) 取出称量瓶加盖置于干燥器内,静置 15min 后称量,精确至 0.2mg。

7.3.3 试验结果

含水率x1按公式(2)计算,取差值不超过0.02%的两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标准附图

式中:

x1——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的含水率;

m1——干燥前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 (g);

m2——干燥后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质量,单位为克 (g)。

在《超细干粉灭火剂 GB46996-202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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