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 耐低温性


7.7.1 仪器、设备

a) 低温试验仪:精度 ±2 ℃;

b) 试管:φ20mm×150mm;

c) 天平:感量 0.2g;

d) 秒表:分度值 0.1s。

7.7.2 试验步骤

a) 称取超细干粉灭火剂试样 8g,精确至 0.2g,放在干燥、洁净的试管中;

b) 将试管加塞后,放入-55 ℃环境中 1h;

c) 取出试管,使其在 2s 内倾斜直到倒置,用秒表记录试样全部流下的时间。

7.7.3 试验结果

取 3 次试验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测定结果。

在《超细干粉灭火剂 GB46996-202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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