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标牌和操作指导书


9.1 标牌

9.1.1 设备应独立设置永久性标牌,标牌面积不应小于 500cm²。

9.1.2 标牌应注明基本性能参数,根据设备类型至少包括下述内容:名称、型号、执行标准、消防额定工作流量(L/s)、消防额定工作压力(MPa)、稳压压力上限(MPa)、稳压压力下限(MPa)、消防泵组启动压力、止气充气压力、气压水罐总容积(m³)、气压水罐设计安全使用寿命年、水泵台数、设备额定功率(kW)、生产厂名称或厂标、出厂年月或出厂编号。

9.1.3 标牌上应绘制设备系统示意图,图上应清楚地标出操作部件的位置、代号。

9.1.4 标牌应有操作流程说明,使用简练的文字和符号说明。

9.2 操作指导书

操作指导书应符合 GB/T 9969 的相关规定,并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a) 设备工作原理介绍;

b) 设备安装使用条件;

c)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压力和水容积设计计算书;

d) 设备示意图和安装图纸;

e) 设备操作程序;

f) 设备构成部件及附件清单;

g) 安装使用及维护说明、注意事项;

h) 售后服务;

i) 制造单位名称、详细地址、邮编和电话。

在《固定消防给水设备 第3部分:消防增压稳压给水设备 GB27898.3-202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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