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安全专项方案编制


5.2.1 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与基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同步编制。

5.2.2 基坑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 工程概况,包含基坑所处位置、基坑规模、基坑安全等级及现场勘查及环境调查结果、支护结构形式及相应附图。

2 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包含对基坑工程施工安全的不利因素分析。

3 危险源分析,包含基坑工程本体安全、周边环境安全、施工设备及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危险源分析。

4 各施工阶段与危险源控制相对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包含围护结构施工、支撑系统施工及拆除、土方开挖、降水等施工阶段危险源控制措施;各阶段施工用电、消防、防台风、防汛等安全技术措施。

5 信息施工法实施细则,包含对施工监测成果信息的发布、分析,决策与指挥系统。

6 安全控制技术措施、处理预案。

7 安全管理措施,包含安全管理组织及人员教育培训等措施。

8 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机制,包含信息报告、先期处理、应急启动和应急终止。

条文说明

5.2.2 施工各阶段安全技术措施还应包括基坑施工各阶段的大型施工机械的安全技术。

在《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 JGJ311-2013》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