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4 试验环境


E.4.1 试验环境应保持在:温度(23±2)℃、相对湿度(50±5)%~(65±10)%。

注:仲裁性试验的试验室相对湿度应控制在45%~55%。

E.4.2 若试样系在异地制备后送检,应在试验标准环境条件下放置24h后才进行试验,且应作异地制备的记载于检验报告上。

在《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550-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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