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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14287.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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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目录
5.7 重复性
重复测量6次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应不小于30min,每次测量的探测器的报警值和报警时间均应符合5.2的要求。
上一节:5.6 防护性能
下一节:5.8 绝缘电阻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3部分:测温式电气火灾监控探测器 GB14287.3-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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