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2 主要部件性能


5.12.1 ―般要求

探测器的主要部件应采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定型产品。

5.12.2 指示灯

5.12.2.1 每个指示灯都应用中文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5.12.2.2 指示灯应用颜色标识,红色表示报警状态;黄色表示故障状态;绿色表示正常状态。

5.12.2.3 指示灯在其正前方3m处、在照度不超过 500 lx 的环境条件下,应清晰可见。

5.12.3 显示器

在照度不超过 500 lx 的环境条件下,显示的信息应在正前方 0.8 m处、22.5°视角范围内清晰可读。

5.12.4 音响器件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距探测器正前方1m处的声压级(A计权)不应小于70 dB。

5.12.5 开关和按键(钮)

开关和按键(钮)应操作灵活、可靠,功能标注清晰。

5.12.6 接线端子

5.12.6.1 探测器应设外接连接线的接线端子。

5.12.6.2 接线端子都应清晰地标注其功能。

5.12.6.3 强电的接线端子应设在探测器的内部或用安全、可靠的防护措施保护。

5.12.6.4 强电和弱电接线端子应分开设置。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GB14287.4-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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