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 重复性试验
6.4.1 将试样与配套的监控设备连接。
6.4.2 按6.3的规定测量三次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0min,但不大于1h。最后一次测量后,保持试样状态不变。
6.4.3 将试样不间断通电1d,然后按6.3的规定测量三次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0min,但不大于1h。
在《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4部分:故障电弧探测器 GB14287.4-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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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1 将试样与配套的监控设备连接。
6.4.2 按6.3的规定测量三次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0min,但不大于1h。最后一次测量后,保持试样状态不变。
6.4.3 将试样不间断通电1d,然后按6.3的规定测量三次报警时间,两次测量的时间间隔不应小于10min,但不大于1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