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 外观质量


5.1.1 装置各构成部件应无明显加工缺陷或机械损伤,部件外表面须进行防腐处理,防腐涂层、镀层应完整、均匀。

5.1.2 装置每个操作部位均应以文字、图形符号标明操作方法。

5.1.3 装置铭牌应牢固地设置在明显部位,标示内容应符合8.1的要求。

在《柜式气体灭火装置 GB16670-2006》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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