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标志


7.1.1 每套滑道应在滑道主体及其内包装的明显处,采用不易消失的力法,清晰标明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产品依据标准编号;

c) 生产日期;

d) 制造商或授权代表的名称、商标;

e) 设置高度;

f) 使用说明(包括安装方法);

g) 安全警示[包括滑道内同时使用人数的限定值(本部分建议该值为≤1人/5m)、使用时应取下尖锐物品等内容]。

7.1.2 包装箱上应标明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数量及总质量;

c) 包装箱的外形尺寸;

d) 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

e) 标有防雨、防晒、防钩挂等标志,标志应符合GB/T 191的规定;

f) 批准文件编号;

g) 制造商名称、商标。

在《建筑火灾逃生避难器材 第4部分:逃生滑道 GB21976.4-201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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