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

Audible and/or visual fire alarm signaling appliances

GB 26851-2011

2011-07-29发布 2012-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布

本标准的第4、6、7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参考了EN 54—3:2001《火灾探测报警系统 第3部分:火灾声警报器》。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113)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湖南高城消防实业有限公司、浙江恒洲电子实业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学来、林强、李瑞、邓丽红、邵宇、赵宇、关明阳、吴礼龙、丁宏军。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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