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6 电磁兼容性


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应能适应表1所规定的电磁兼容条件下的各项试验,并满足下述要求:

a) 试验期间,应保持正常监视状态;

b) 试验后,基本功能应符合4.1的要求。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火灾声和/或光警报器与控制和指示设备连接并接通电源,且未发出火灾声和/或光警报信号或故障信号时的状态。

表1 电磁兼容性试验条件

标准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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