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标志


6.1 产品标志

系统中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组件(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应有清晰、耐久的产品标志,标志应包含以下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

b) 执行标准;

c) 制造商名称或商标;

d) 发射功率;

e) 最大通信距离;

f ) 使用频段;

g) 接线柱标注;

h) 制造日期或产品编号;

i ) 产地。

6.2 质量检验标志

系统中具有无线通信功能的组件(包括无线通信模块)应有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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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灾报警系统无线通信功能通用要求 XF1151-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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