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分类和型号


4.1 分类及代号

4.1.1 破拆机具按其驱动形式可分为:

——燃油型,代号为R;

——液压型,代号为Y。

4.1.2 破拆机具按其种类可分为:

——链锯,代号为L;

——无齿锯,代号为W;

——双轮异向切割锯,代号为S;

——环锯,代号为H。

4.2 型号

破拆机具的型号编制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标准附图

示例1:

额定切割深度为150 mm的、可切割钢筋和混凝土的液压型无齿锯表示为PJYW/150-JH。

示例2:

额定切割深度为250 mm的、可切割木材的燃油型链锯表示为PJRL/250-M。

在《消防应急救援装备 破拆机具通用技术条件 GB32460-201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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