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排烟管道中仪器的最低要求


9.1 体积流量

排烟管道中体积流量的测量精度不应低于±5%。

阶跃变化的响应时间(到最终状态流量的90%)不超过1s。

9.2 气体分析

9.2.1 取样管线

应在排烟管道内燃烧产物混合均匀的位置处抽取气样。为不影响被分析气体物质的浓度,取样管的材质应选用惰性材料。补充资料和设计方案参见附录E。

9.2.2 氧气

氧消耗的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05%(氧的体积分数)。氧分析仪的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s(参见附录E)。

9.2.3 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利用分析仪测量气体样品,分析仪对二氧化碳体积分数的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1%,对一氧化碳体积分数的测量精度不应低于±0.02%。分析仪的响应时间不应超过3s(参见附录E)。

9.3 光学烟密度计

9.3.1 概述

光学烟密度计由光源、透镜、光圈和光电元件(见图2)组成,测量过程中由于烟的积尘,光透过率的减小不应超过5%。

9.3.2 光源

光源应是白炽光型,色温应为(2900±100)K。电源应为直流稳压电源,其精度不应低于±0.2%(包括温度、短期及长期稳定性)。

标准附图

9.3.3 透镜

透镜系统应将光聚成一直径不小于20mm的平行光束。

9.3.4 光圈

光圈应放置在透镜L2的焦点上(如图2所示),且其直径(d)与透镜的焦距(f)之比应满足d/f<0.04。

9.3.5 探测器

探测器的光谱分布响应度应与CIE(光照曲线)相吻合,色度标准函数V(ℷ)的精度不低于±5%。在不小于3.5个十倍程输出范围内,该探测器的输出线性度应在5%以内。

9.3.6 位置

光束应沿直径方向横穿排烟管道,且所在位置烟气均匀。

在《火灾试验表面制品的实体房间火试验方法 GB/T25207-201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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