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技术要求


5.1 外观

5.1.1 照明线线体表面应光滑无划痕,绝缘层完好。

5.1.2 照明线绕线转盘应转动灵活、无卡阻现象,表面无明显制造缺陷或机械划伤。

5.1.3 照明线电源配电箱操作开关应灵活可靠,面板操作指示清晰,接插件接触良好,无松动。

5.2 发光亮度

在连续工作时间内,照明线的发光亮度应不小于10cd/m² 。

5.3 闪烁频率

闪烁型照明线闪烁频率应为1Hz〜2Hz。

5.4 质量

照明线线体质量应不大于13kg。

5.5 导向功能

照明线应具有导向功能,线体每间隔(2±0.1)m应有一个清晰可见的方向标志。

5.6 绝缘电阻

照明线线体表层与导线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50 MΩ。

5.7 耐压强度

由交流电源供电的照明线,外部带电端子与配电箱外壳间应能经受6.7规定的耐压强度试验,试验 时应无击穿、闪络现象。

5.8 抗拉性能

照明线线体应能承受不小于300N的拉力。按6.8规定试验后,线体及发光源应无损坏,照明线应能正常工作。

5.9 抗压性能

照明线按6.9规定进行抗压试验后,线体及发光源应无损坏,照明线应能正常工作。

5.10 防水性能

照明线按6.10规定进行防水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

5.11 最高表面温度

在连续工作时间内,照明线线体表面温度应不大于60℃。

5.12 耐气候环境适应性

照明线线体按表1规定的耐气候环境进行试验,试验后照明线线体应无粘连、脆化现象,照明线应能正常工作。

标准附图

5.13 连续工作时间

直流电源供电的常亮型照明线,连续工作时间应不小于8h;直流电源供电的闪烁型照明线,连续工 作时间应不小于16h。

5.14 防爆性能

有防爆性能的照明线,其防爆性能应符合GB 3836.1的规定。

在《消防救生照明线 GB26783-2011》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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