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配置要求
16.2.1 金融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宜按表16.2.1 配置。
表16.2.1 金融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配置表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视频安防
监控系统
摄像机
建筑物周界
电梯轿厢内
金融设施出入口
营业厅、交易厅、保管库、离行式自助银行
数据中心主机房、不间断电源室
安防监控中心(室)、数据监控中心(ECC)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监控中心(室)
入侵
报警
系统
入侵探测器
建筑物(群)周界
入侵探测器/声光
报警器
保管库、营业厅、交易厅
数据中心主机房、不间断电源室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监控中心(室)
防盗报警控制器
安防监控中心(室)
出入口控制系统
金融设施出入口、数据中心主机房、不间断
电源室
安防监控中心(室)、数据监控中心(ECC)
电子巡更系统
配变电所、应急发电机房、数据中心主机房
车库管理系统
停车库、停车场
在《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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