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 配置要求


16.2.1 金融建筑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宜按表16.2.1 配置。

表16.2.1 金融建筑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备配置表

项目

安装区域或覆盖范围

视频安防

监控系统

摄像机

建筑物周界

电梯轿厢内

金融设施出入口

营业厅、交易厅、保管库、离行式自助银行

数据中心主机房、不间断电源室

安防监控中心(室)、数据监控中心(ECC)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监控中心(室)

入侵

报警

系统

入侵探测器

建筑物(群)周界

入侵探测器/声光

报警器

保管库、营业厅、交易厅

数据中心主机房、不间断电源室

控制记录显示装置

安防监控中心(室)

防盗报警控制器

安防监控中心(室)

出入口控制系统

金融设施出入口、数据中心主机房、不间断

电源室

安防监控中心(室)、数据监控中心(ECC)

电子巡更系统

配变电所、应急发电机房、数据中心主机房

车库管理系统

停车库、停车场

在《金融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284-201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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