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A (规范性附录)消防炮拖车


A.1 性能要求

A.1.1 示廓灯

消防炮拖车应设置示廓灯。

A.1.2 消防炮拖车宽度

消防炮拖车宽度不应大于2.5m。

A.1.3 转向性能

A.1.3.1 牵引车牵引消防炮拖车在最小转弯半径行驶时,应保证车轮无侧滑,牵引车与消防炮拖车不应有干涉和损坏现象。

A.1.3.2 消防炮拖车的转向机构应保证牵引车和消防炮拖车正常倒车,相互之间不应有干涉和损坏的现象。

A.1.4 爬坡能力

在牵引车牵引下,消防炮拖车应能爬上30%的坡度,进行爬坡能力试验时消防炮拖车与牵引车或地面不应有干涉和损坏现象。

A.1.5 制动装置

消防炮拖车应设置停车制动器,制动时应可靠稳定。

A.1.6 支承装置

A.1.6.1 消防炮拖车支承装置支起、回收应灵活可靠。

A.1.6.2 消防炮拖车支承装置在行驶时应能回收且不应自行下落。

A.1.6.3 消防炮拖车支承装置在回收状态时的离地间隙不小于拖车最小离地间隙。

A.1.6.4 消防炮拖车各连接件、紧固件、自锁装置应装配牢固,管路应固定可靠。

A.1.7 拖挂装置

拖挂装置应带有缓冲装置,且摘挂灵活,安全可靠。

A.1.8 行驶可靠性

消防炮拖车行驶1500km后,制动装置、支承装置、拖挂装置等应正常工作。

A.2 试验方法

A.2.1 示廓灯检查

目测消防炮拖车,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A.1.1的规定。

A.2.2 消防炮拖车宽度测量

用卷尺测量消防炮拖车的宽度,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2的规定。

A.2.3 转向性能试验

A.2.3.1 试验场地应平整、干燥、场地面积应能保证牵引车拖挂消防炮拖车作全圆周回转。试验时牵引车牵引消防炮拖车以最低稳定车速行驶,将方向盘逐渐转向设计允许的极限位置,然后保持方向盘不动行驶一圈后停车,并向左向右各转一次,检查消防炮拖车行驶时状态,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3.1的规定。

A.2.3.2 牵引车牵引消防炮拖车以最低稳定车速倒车,将方向盘逐渐转向至设计允许的极限位置,然后保持方向盘不动倒车行驶一圈后停车,并向左向右各转一次,检查消防炮拖车行驶时状态,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3.2的规定。

A.2.4 爬坡能力试验

牵引车牵引消防炮拖车沿30%坡度坡道向上行驶,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4的规定。

A.2.5 制动装置检查

目测检查消防炮拖车制动装置,判断检查结果是否符合A.1.5的规定。

A.2.6 支承装置性能试验

对消防炮拖车进行支起和回收操作,检查导向支承装置的动作,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6的规定。

A.2.7 拖挂装置性能试验

目测检查消防炮拖车拖挂装置,并进行5次摘挂操作,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7的规定。

A.2.8 拖行试验

牵引车牵引消防炮拖车行驶1500km后,检查消防炮拖车的制动装置、支承装置和拖挂装置,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A.1.8的规定。

在《消防炮 GB19156-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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