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Fire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s-Smoke alarms

GB 20517-2006

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发行时间:2006年07月17日

施行时间:2007年04月01日

本标准的第4章~第6章及7.1条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参考了ISO 12239《独立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草案)及UL217《单点及互联式感烟报警器》。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六分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西安盛赛尔电子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窦保东、王艳娥、赵英然、李海涛。

本标准由公安部沈阳消防科学研究所负责解释。

上一节:没有了 下一节:1 范围
在《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GB20517-2006》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