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切 割


Ⅰ 主控项目

7.2.1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毛刺和分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或用放大镜,有疑义时应进行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Ⅱ 一般项目

7.2.2 气割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2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表7.2.2 气割的允许偏差(mm)

标准附图

注:t为切割面厚度。

7.2.3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3的规定。机械剪切的零件厚度不宜大于12.0mm,剪切面应平整。碳素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6℃,低合金结构钢在环境温度低于-12℃时,不得进行剪切、冲孔。

检查数量:按切割面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表7.2.3 机械剪切的允许偏差(mm)

标准附图

7.2.4 用于相贯连接的钢管杆件宜采用管子车床或数控相贯线切割机下料,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7.2.4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杆件数抽查10%,且不应少于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用钢尺、塞尺检查。

表7.2.4 钢管杆件加工的允许偏差(mm)

标准附图

注:r为钢管半径。

条文说明

Ⅰ 主控项目

7.2.1 钢材切割面或剪切面应无裂纹、夹渣、分层和大于1mm的缺棱。这些缺陷在气割后都能较明显地暴露出来,一般观察(用放大镜)检查即可,但有特殊要求的气割面或剪切时则不然,除观察外,必要时应采用渗透、磁粉或超声波探伤检查。

Ⅱ 一般项目

7.2.2 切割中气割的允许偏差值是根据热切割的专业标准,并结合有关截面尺寸及缺口深度的限制提出的。

在《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GB50205-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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