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


下列内容可适用原标准:

表2.7 功能改变的建筑局部改造可执行原标准的情形

标准附图

注:消防设施设置依据改造后的建筑整体功能情况按国家现行标准判断。

在《南京市既有建筑改造消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南(2021年版)》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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