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选用的设备应符合节能、高效、实用、安全、维护检修方便、价廉的要求,并应有相应的合格证书。
7.1.2 选用的设备宜采用机电一体化定型产品。
条文说明
7.1.1、7.1.2 设备选择时不可选用国家和企业淘汰的机电产品。国家产业发展政策明令淘汰的产品设备一般涉及消耗能源高、污染环境、产品性能落后等。
在《铅锌冶炼厂工艺设计规范 GB50985-2014》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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