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L (规范性附录)回水温度30℃状态冷凝炉采暖热效率修正


L.1 空气含湿量和回水温度范围

空气含湿量和回水温度应在下列范围内:

a) 空气含湿量X:0g/kg≤X≤20g/kg。空气含湿量基准值为10g/kg。

b) 回水温度t:30℃≤t≤35℃。回水温度基准值为30℃。

L.2 含湿量修正

如采暖热效率试验时空气含湿量与基准值不符,采暖热效率修正值按公式(L.1)计算:

标准附图

式中:

△η1——空气含湿量偏离基准值时热效率修正值的数值,%;

Xst——基准工况下助燃空气的含湿量,单位为克每千克(g/kg),Xst=10g/kg;

Xm——试验工况下助燃空气的含湿量,单位为克每千克(g/kg)。

L.3 回水温度修正

如采暖热效率试验时回水温度与基准值不符,采暖热效率修正值按公式(L.2)计算:

标准附图

式中:

△η2——回水温度偏离基准值时热效率修正值的数值,%;

tm——试验时的回水温度,单位为摄氏度(℃);

tst——回水温度的基准值,单位为摄氏度(℃),tst=30℃。

L.4 修正后采暖热效率

修正后采暖热效率按公式(L.3)计算:

标准附图

式中:

ηu——基准工况下采暖热效率的数值,%;

ηm——试验工况下采暖热效率的数值,%。

在《燃气采暖热水炉 GB25034-2020》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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