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9 电煅炉


7.19.1 电煅炉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炉体标高允许偏差为±5mm。

2 炉底水平度偏差不应大于1‰。

3 炉体纵横中心线允许偏差为±2.5mm。

4 炉体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1‰,且全长偏差不应大于5mm。

7.19.2 制动器、刮料器、电极夹持器、防护罩安装应位置准确、牢固。

条文说明

7.19.1 本条是参照有关设备技术文件要求和现行国家标准《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77的有关规定制定的。

在《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规范 GB50882-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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