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 设备及材料验收


4.2.1 设备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观察检查。

4.2.2 材料进场应进行检验,型号、规格、数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并形成检验记录。

检查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全数检查,实物抽查1%,且不少于5件。设计文件有复验要求的,应按规定进行复验。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复验报告及验收记录,外观检查或实测。

条文说明

4.2.1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中所涉及的设备、标准件等进场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记录应包括设备型号、规格、数量等内容。设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

4.2.2 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中所涉及的材料进场应进行检查验收。验收记录应包括原材料规格,进场数量,用在何处,外观质量等内容。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应齐全,并检查是否与实物相符。

在《挤压钢管工程设备安装与验收规范 GB51105-2015》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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