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 天花、藻井、卷棚制作与安装


9.7.1 天花四周外边缘应固定在木构架的梁、枋、桁类构件上,且四周应在同一水平线上,当边缘交于矩形构件时,构件外露高度应为该构件断面高度的1/2~3/4;当边缘交于圆形构件时,构件外露高度应为该构件截面高度的1/3~1/2。天花中间应在天花短边长度的1/200起拱。

9.7.2 天花为棋盘格时,棋盘格板厚宜为15mm~25mm,制作时板缝应做高低缝,并应用竹钉拼接,支条纵、横相交应采用榫卯连接。

9.7.3 藻井制作应按设计要求足尺放样。藻井内四周各构件应采用板材与吊顶空间隔开。

9.7.4 卷棚的各构件应采用榫卯连接,榫卯厚度宜为两根相交构件中较小构件厚度的1/4~1/3。榫卯宽度宜为构件宽度的1/2~1;当构件榫卯宽度大于50mm时,超过部分应做半榫,半榫的深度宜为相交构件厚度的1/4~1/3。

9.7.5 卷棚制作与安装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弧形卷棚应按样板制作,样板应符合设计要求;

2 采用铁件及附件的材质型号规格和连接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卷棚连接方法和榫卯节点应符合设计要求;

4 卷棚板面层应表面平整洁净、颜色一致,无刨印、戗搓、毛刺和锤印;

5 面板的安装拼缝应严密、无翘曲,弧形应自然和顺;

6 卷棚的梁格外观应无裂缝翘曲,无缺楞掉角,表面宜平整,楞角宜方正;

7 卷棚梁枋的安装应位置正确、安装牢固、榫卯密实、标高一致;

8 卷棚中采用的铁件垫板螺帽安装应位置正确、安装牢固、垫板平整、铁件防锈处理均匀;

9 卷棚制作与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9.7.5的规定。

表9.7.5 卷棚制作与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标准附图

9.7.6 天花、藻井的制作与安装应按下列要求进行质量检查:

1 井口天花支条线条应直顺,表面应光平,天花板拼缝应严实、穿带牢固、表面平整;

2 天花、藻井各部件制作应符合设计要求,无明显疵病,安装应牢固,起拱应按设计要求或按短向跨度的1/200;吊杆应牢固,数量、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天花、藻井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应符合表9.7.6的规定。

表9.7.6 天花、藻井安装允许偏差和检查方法

标准附图

条文说明

9.7.1 本条规定了天花四周外边缘的固定措施及构件的尺度关系。

9.7.2 本条规定了天花为棋盘格时,棋盘格板厚度、制作技术措施。

9.7.3 本条规定了藻井制作应根据设计要求进行足尺放样。

9.7.4 本条规定了卷棚的各构件连接方式、榫卯宽度与厚度。

9.7.6 本条规定了天花、藻井的制作与安装及质量检查要求。

在《传统建筑工程技术标准 GB/T51330-2019》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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