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拉弯和压弯构件


5.5.1 拉弯构件的承载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1 按强度计算:

标准附图

2 按稳定计算:

标准附图

式中:

N——轴向拉力设计值(N);

M——弯矩设计值(N·mm);

An——构件净截面面积(mm2);

Wn——构件净截面抵抗矩(mm3);

φl——受弯构件的稳定系数,按本规范第5.1.4条计算;

ft——胶合木顺纹抗拉强度设计值(N/mm2);

fm——胶合木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标准附图

——不考虑高度或体积调整系数的胶合木抗弯强度设计值 (N/mm2)。

5.5.2 当轴向受压构件沿一个或两个截面主轴方向承载弯矩时(图5.5.2),承载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标准附图

图5.5.2 压弯构件示意图

标准附图

式中:

N——轴向压力设计值(N);

Mx、 My——相对于x轴(构件窄面)和y轴(宽面)的弯矩设计值(N·mm);

An——构件净截面面积(mm2);

Wnx——相对于x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Wny——相对于y轴的净截面抵抗矩(mm3);

fc——顺纹抗压强度设计值(N/mm2);

fmx、 fmy——胶合木构件相对于x轴(构件窄面)和y轴(宽面)的抗弯强度设计值(N/mm2);

E——弹性模量(N/mm2);

b——构件宽度(mm);

h——构件高度(mm);

λ——受弯构件的长细比,不得大于50,按本规范第5.1.4条确定;

l0x、 l0y——计算长度,按本规范公式(5.4.4-3)确定。

5.5.3 当采用本规范公式(5.5.2-1)进行验算时,应满足下列规定:

1 对于x轴单向弯曲或双向弯曲时:

标准附图

2 对于y轴单向弯曲或双向弯曲时:

标准附图

3 对于双向弯曲时:

标准附图

在《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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