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录E 曲线形受弯构件径向承载力计算


E.0.1 曲线形矩形截面受弯构件的径向承载能力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 等截面曲线形受弯构件的径向承载能力按应下式验算:

标准附图

式中:

M——跨中弯矩设计值(N·mm);

b——构件截面宽度(mm);

h——构件截面高度(mm);

Rm——构件中心线处的曲率半径(mm);

fr——胶合木材径向抗拉(frt)或径向抗压(frc)强度设计值;按本规范第E.0.2条的规定取值。

2 变截面曲线形受弯构件的径向承载能力应按下列公式验算:

标准附图

式中:

Kr——径向应力系数;公式中A、B、C系数由表E.0.1-1确定;

Cr——构件形状折减系数;集中荷载作用时按表E.0.1-2确定;均布荷载作用时,公式中α、β系数由表E.0.1-3确定;

hb——构件在跨中的截面高度。

表E.0.1-1 系数A、B、C取值表

标准附图

注:对于中间角度,系数可采用直线插值法确定。

表E.0.1-2 集中荷载作用下变截面弯曲构件的形状折减系数Cr

标准附图

注:1 l/lc为其他值时,Cr值可采用直线插值法确定;

2 表中lc为构件曲线段跨度,l为构件全长跨度。

表E.0.1-3 均布荷载作用下变截面弯曲构件的形状折减系数计算取值表

标准附图

续表E.0.1-3

标准附图

注:1 l/lc为其他值时,α和β值可采用直线插值法确定;

2 表中lc为构件曲线段跨度,l为构件全长跨度。

E.0.2 胶合木构件径向抗压设计强度值和径向抗拉设计强度值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当弯矩的作用使得构件呈变直的趋势,则为径向抗拉;否则为径向抗压;

2 构件的径向抗压设计强度值frc按胶合木横纹抗压强度设计值fc,90采用;

3 构件的径向抗拉强度设计值frt取顺纹抗剪强度设计值fv的1/3。

在《胶合木结构技术规范 GB/T50708-201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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