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 一般规定
7.1.1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后,应进行节能改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的有关规定。
7.1.2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质量验收应有业主方、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建设主管部门的代表参加。
7.1.3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施工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全部完成后进行,并应按照验收项目、验收内容进行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
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T129-2012》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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