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一般规定


17.1.1 户内不同用途给水管道的外露接口应有明确标识。

17.1.2 同层排水所使用的管材、坡度、检修口的设置等应符合设计要求。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