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 一般规定


19.1.1 本章适用于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完成后对室内环境的质量验收。

19.1.2 住宅室内环境质量验收,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

19.1.3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验收时,应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

19.1.4 室内环境质量检测应委托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

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JGJ/T304-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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