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 其他污染控制
8.4.1 建筑玻璃幕墙、灯光设置、外墙饰面材料等所造成的光污染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4.2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获批准,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优于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的规定。
8.4.3 使用和产生的温室气体和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在《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 GB/T50878-2013》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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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1 建筑玻璃幕墙、灯光设置、外墙饰面材料等所造成的光污染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8.4.2 电磁辐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已获批准,电磁辐射环境影响优于现行国家标准《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 8702的规定。
8.4.3 使用和产生的温室气体和破坏臭氧层的物质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