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竣工验收


11.4.1 GRC外墙工程竣工验收前应将其表面全面清洗干净。

11.4.2 GRC外墙工程竣工验收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1 通过审查并经建筑设计单位确认的有关GRC外墙设计图纸、结构计算书、设计变更文件等;

2 进场验收及中间验收阶段相关联的合格证、检测报告、验收记录;

3 设计单位提出检测要求的涉及GRC构件中预埋件、锚固件、连接件拉拔及剪切性能检测报告;

4 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5 设计单位提出检测要求的涉及外墙系统性能的检测报告;

6 现场安装的施工记录;

7 GRC外墙工程竣工验收表;

8 其他合同有要求的质量保证资料。

Ⅰ 主控项目

11.4.3 GRC外墙总体造型、表面效果应符合设计或样板要求。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11.4.4 GRC外墙及主体结构的预埋件、锚固件、连接件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检查材料进场记录;检查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11.4.5 GRC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应符合设计要求,安装必须牢固。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隐蔽工程中间验收记录。

11.4.6 GRC外墙工程的保温、防水、防污、防火、防雷的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中间验收记录。

11.4.7 GRC外墙密封施工和接缝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淋水试验;检查施工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

11.4.8 GRC外墙安装偏差应符合本标准第10.5.3条的规定。

检验数量:按批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测量;检查施工记录和中间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11.4.9 GRC外墙嵌缝(含开放式外墙板的明缝及滴水线)应横平竖直,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污染。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11.4.10 GRC外墙整体颜色应统一,局部色差和修补痕迹应在6m距离观察不明显。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11.4.11 面板表面应无凹坑、缺边掉角、开裂、破损、斑痕、污染等3m距离可见明显缺陷。

检验数量:全数检验。

检验方法:观察。

条文说明

11.4.2 涉及本条第3款和第5款检测要求时,检测样板由生产商按照与生产产品同样的工艺进行单独制备,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在《玻璃纤维增强水泥(GRC)建筑应用技术标准 JGJ/T423-2018》内检索
可同时查询多个内容,分隔符:空格为“与”,“\”为或。